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个人防护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6-16    撰稿:    编辑:姚富云    审核:  来源: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病例风险仍然存在,国内部分城市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能松懈,常态化个人防护需长期坚持。建议全校师生员工认真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温馨提示如下:

一、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如近14天有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北京京深海鲜市场及其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请主动向社区、学校报备相关情况,并按防控要求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非必要,请勿前往高、中风险地区。

二、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戴口罩,勤洗手,长通风,保距离。在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建议在乘坐公交、地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厢式电梯或身处相对封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同时,积极响应爱国卫生运动各项举措,定期清扫保洁。

三、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生鲜产品的,快递外包装如未消毒不要带入室内,接触外包装及生鲜食品后应及时洗手。

四、购买和加工海产、禽畜等生鲜食品尤其是冰鲜、冷冻食品时,注意手卫生,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处理生熟食品的菜板、菜刀及容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物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五、如出现发热体嗽等症状,请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选摘)》

                 西南石油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发布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选摘)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

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公园。

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会议室。

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三)校园内人员。

3.大中院校人员。

(1)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

(2)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

(3)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重点人员

(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戴医用外科口罩(四)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

(四)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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