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工作要求,今年6月起,将按月开展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为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部门政策要求
1.经费考核范围。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所有经费,包括教育经费和科研经费。
2.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按年度序时进度考核,截止6月底,序时进度最低应达到50%,全年执行应达到100%。
3.考核结果运用。6月起,每月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结果按省属本科高校排名,并以正式文件发文通报到各高校;奖惩机制,每月对考核排名前5名且高于序时进度的高校给予财政拨款奖励,对考核排名后5名且低于序时进度的高校将扣减财政拨款;全年预算执行进度纳入省教育厅对学校年度办学绩效拨款考核。
二、学校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梳理、实时跟进本单位负责的各类经费预算执行进度,主动对标上级部门执行进度考核要求,分类分策,精准施措,确保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工作取得实效。
2.各类专项经费管理职能部门要全面掌握牵头管理的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含二分预算项目),切实督促项目执行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牵头管理的专项经费总体执行进度有效提升。部分重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通过OA点对点发送至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其余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通过财务系统自助查询。
3.学校将逐步建立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体系,对因预算执行不力,造成学校考核排名不佳及资金损失的,按学校相关政策扣减单位预算。
(联系人:薛佳蕊,联系电话:2672)
附表:部分重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分析表(分单位发)
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