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各毕业研究生:
按照学校新一轮改革提出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要求,为强化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监管,特对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重申或提出以下要求:
1.2011年9月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必须达到《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校研[2011]4号),其余年级博士生必须达到《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校研字2009[2]号)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西南石大研【2014】34号文件)执行。
2.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执行《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版),请校内有关单位、各毕业研究生认真阅读和自觉遵守有关要求。
3.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中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才能同意参加答辩。
4.各学院在学位论文答辩前3天,需将本单位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上报校学位办,学位办将组织专家审核和旁听。
5.现将我校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位毕业研究生及导师、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时间安排表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完成方式 |
递交材料 |
1 |
答辩资格审查 |
上半年:3月1日--3月31日 下半年:9月21日—9月30日 |
研究生将材料交各学院相关部门,各学院审查后于3月31日前把合格人员名单统一报到学位办。学位办在4月1日-4月10日期间组织督导组专家对所有博士和部分硕士的材料进行复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申请答辩。 |
1.培养计划 |
2.课程学习成绩单 |
3.开题报告 |
4.论文中期检查表 |
5.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统计表和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
2 |
预答辩 |
上半年:4月1日--4月25日 下半年:10月12日--10月30日 |
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硕士是否组织预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记录表 |
3 |
答辩申请 |
上半年:4月1日--4月25日 下半年:10月12日—10月30日 |
研究生将材料交各学院相关部门,各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不符合学位论文规定格式的论文不能送专家评阅。 |
1.《答辩申请书》(最后一页需到学校财务处盖章) |
2.《学位申请书》 |
3.论文检测报告(硕士论文由专业所在单位检测并打印结果盖章,博士论文由各学院检测并打印结果盖章)(总文字重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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