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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二〇一六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各毕业研究生:

     按照学校新一轮改革提出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要求,为强化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监管,特对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重申或提出以下要求:

    1.2011年9月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必须达到《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校研[2011]4号),其余年级博士生必须达到《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校研字2009[2]号)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西南石大研【2014】34号文件)执行。

    2.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执行《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版),请校内有关单位、各毕业研究生认真阅读和自觉遵守有关要求。

    3.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中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才能同意参加答辩。

    4.各学院在学位论文答辩前3天,需将本单位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上报校学位办,学位办将组织专家审核和旁听。

    5.现将我校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位毕业研究生及导师、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时间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完成方式 递交材料
1 答辩资格审查 上半年:3月1日--3月31日    下半年:9月21日—9月30日 研究生将材料交各学院相关部门,各学院审查后于3月31日前把合格人员名单统一报到学位办。学位办在4月1日-4月10日期间组织督导组专家对所有博士和部分硕士的材料进行复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申请答辩。 1.培养计划
2.课程学习成绩单
3.开题报告
4.论文中期检查表
5.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统计表和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
2 预答辩 上半年:4月1日--4月25日       下半年:10月12日--10月30日 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硕士是否组织预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记录表
3 答辩申请 上半年:4月1日--4月25日     下半年:10月12日—10月30日 研究生将材料交各学院相关部门,各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不符合学位论文规定格式的论文不能送专家评阅。 1.《答辩申请书》(最后一页需到学校财务处盖章)
2.《学位申请书》
3.论文检测报告(硕士论文由专业所在单位检测并打印结果盖章,博士论文由各学院检测并打印结果盖章)(总文字重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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