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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发布养老服务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13-06-09    撰稿:未知    编辑:    审核:  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污染。对心理慰藉服务规定,应根据老人的情感需要,与老人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使老人心情愉悦。耐心与老人交谈,每次与老人进行交流和情感沟通的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并作好谈话记录。服务人员与老人交流沟通时,应随时观察老人的情绪变化,对不良情绪及时进行疏导,保持老人的自信状态。鼓励老人表达自身感受,及时给与反馈和支持。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规定,在公共场所助浴前应对老人进行安全提示,视老人身体状况,一般助浴时间以15分钟左右为宜。在公共场所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人身体情况,如遇老人身体不适,应及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上门助浴时应根据气候状况和洗浴条件,注意为老人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做好安全防护。理发时应按照老人意愿修剪头发,做到美观整齐,老人满意。修剪指(趾)甲时应按照老人意愿,确定修剪的长度和形状,以老人舒适为宜。做身体局部清洁时,应注意操作规范,力度适中。对室外活动陪护服务规定,陪同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外出,应选择适合老人的出行器械(器具)和出行方式,保证老人舒适安全。陪同自理老人外出时应随时注意老人行动安全。陪同老人就医时应注意搀扶老人,协助检查,需帮助老人缴费取药的,应当面点清钱物、票据和药品等,做到票据、药物相符。临终服务规定,根据医生指导要求,按照家属的意愿开展临终服务。了解临终老人的心理状态,满足老人的身心需求,使老人处于舒适、安宁的状态。维护老人的尊严,充分理解老人和表达对老人的关爱,选择老人愿意的护理方法。同时还规定,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由所在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实施管理监督。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所属服务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得让服务人员带病上岗。
  成都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李康宁表示,以上两项标准的实施,对提升成都市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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