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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类养老“陷阱”专坑老年人

发布时间:2018-11-21    撰稿:    编辑:姚富云    审核:  来源:

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可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一些盯紧老人们养老钱的陷阱却不得不防。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印发了《郑州市民政局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公告》(简称《公告》),向民众介绍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四种主要特点,以及风险提示,还公布了举报联系电话:0371-67178225,方便广大民众遇到问题及时反应。

四种“陷阱”,老人家要提防!

《公告》提出,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有四种:

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提示:看好自己的养老钱

民政局提醒市民:

老人选择养老机构入住时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未在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不要入住,更不要投资。

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交付,一次性缴费期不要超过一年。

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高回报预示着高风险。

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

来源 郑州日报 郑州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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