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校园电动车、燃油摩托车通行标识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撰稿:    编辑:姚富云    审核:  来源:

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燃油摩托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指引》《西南石油大学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校园电动车、燃油摩托车进行实名登记,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牌人员

1、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家属、在籍学生。

2、学校及校属各单位聘请的有效合同期内的社会用工。

3、驻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指经批准的经营机构、安保物业服务单位、商业网点、快递等服务机构)等。

4、其他确因特殊原因出入校园的人员。

二、车辆类型及要求

1、上述人员本人名下有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车辆行驶证),并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燃油摩托车。

2、电动(轻便)摩托车、燃油摩托车申办人员还需有与准驾机动车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3、燃油摩托车按照限量使用原则,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牌,去年已在保卫处办理摩托车注册备案的优先办理,如有剩余通行权限名额按照个人申报先后顺序进行办理,超过限定数量燃油摩托车不予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牌,请欲购买燃油摩托车的师生先咨询保卫处(咨询电话:028—83032962)能否办理校园通行标识牌后再行决定。

三、校园通行标识牌个人申办

1、办理时间:2024316202456日。

2、个人自主线上申报流程:

关注西南石油大学保卫处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南石油大学保卫处,在便民服务中点击“电动车通行牌办理”。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自主申报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

3、上传照片资料:a、电子一卡通照片(身份证);b、车辆照片(车辆正面照片、车辆45°含车牌照片);c、行驶证(主页、副页),电动(轻便)摩托车、燃油摩托车还需上传与准驾车型相一致的机动车驾驶证(主页、副页或电子驾照图片)

4、个人完成自主申报后,保卫处将对相关申报进行线上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小程序页面显示,请填报后及时关注小程序反馈的信息。

5、线下资料核验和通行标识牌安装:在接到小程序相关审核反馈信息后(具体安装时间和地点以小程序反馈信息为准),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携带车辆、车主本人校园一卡通(聘用合同、学生―卡通或学生证、生活保障服务及商铺租赁合同或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动(轻便)摩托车、燃油摩托车车主还需携带与准驾机动车相符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博学广场或双创中心广场校园通行标识牌办理点,进行车辆及资料线下核验,查验合格后,签订安全使用承诺书,安装校园通行标识牌。凡是车、牌、证不符,或使用假牌、套牌、伪造车辆行驶证的一律不予备案登记和安装校园通行标识牌,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其他说明

1、校园通行标识牌统一由学校制作,首次免费如因个人原因需补(换)证产生的工本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校园通行标识牌办理遵循一人一车原则

3、请按照办理时间及流程办理,逾期补办的将按自动放弃计。

4、学校对校园通行标识牌有效期进行授权管理。


附件:西南石油大学电动车、燃油摩托车校内通行标识牌申报指南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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