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车管理“九个严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撰稿:admin    编辑:姚富云    审核:  来源:

为维护校园安全,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校园电动车管理将实施“九个严禁”,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

1.严禁在建筑物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2.严禁在建筑物室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4.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5.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

6.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单独取出带回家中或办公室、实验室等地充电;

7.严禁通过路灯、应急疏散指示灯等公用照明电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8.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天然气管线附近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停放和充电;

9.严禁其他违规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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