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5    撰稿:    编辑:姚富云    审核:  来源:

全体离退休教职工:

近期国内多省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离退休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凡境外返回的离退休教职工、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官方发布为准)的离退休教职工、来自疫情发生后未划定风险区(国内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疫情发生地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或认定的潜在风险区的离退休教职工,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离退休工作处报告(电话:83032317),并无条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按照最新要求,潜在风险区返校的离退休教职工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希望大家如实提供情况、准确反馈信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共同做好疫情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对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阻碍排查管理、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按照属地要求,严格落实减少外出、不聚集、戴口罩等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离退休工作处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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