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撰稿:    编辑:姚富云    审核: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3日-5日放假调休,共3天。

2.劳动节:5月1日-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4月25日补上5月4日(星期二)的课,5月8日补上5月5日(星期三)的课。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上一条:“关爱生命,服务师生,呵护健康”义诊活动通知 下一条:关于新冠疫苗注射的通知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