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0    撰稿:    编辑:姚富云    审核:  来源:

为切实加强冬季校园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保持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计划从2020年12月2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党委副书记衡彤为组长,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校内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二、任务目标

通过对成都校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全校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切实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

三、工作原则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突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进行。

四、工作重点

1.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保养情况;

3.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及畅通情况;

4.学生宿舍冬季用电安全、禁止明火情况;

5.校内危化品、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存及日常管理情况;

6.各场所内电气、燃气的安装、使用、维护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7.校内电瓶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和严禁进楼充电落实情况;

8.有无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内部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情况;

9.做好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以及寒假前后等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五、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日)。结合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专题推进会,确定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将冬防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30日)。研究确定本单位冬季防火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列出任务清单,分解工作责任,实施责任捆绑,层层传递压力,切实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第三阶段:排查督改阶段(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2月29日)。职能部门对全校范围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对检查出的消防隐患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阶段:重点核查阶段(2021年2月29日至春季开学前)。学校检查组根据排查情况,对整改情况采取“回头看”,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见底归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敢于担当。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立足本职,敢于担当,真抓实干,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本次隐患排查工作。

(二)计划周密,组织有力。全面细致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所有消防隐患见底,更新安全隐患台账,完善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落实整改。对火灾隐患实行“清零”管理,采取现场整改和限期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消除消防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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