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23号)、《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复试考核工作小组
为保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成立学院2020年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委员会。包括:
1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莹 黄志宇
副组长:武元鹏
成员:黄跃龙 戴志 王平 黄本生
秘书:向东
电话:028-83037404
职责: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复试录取的过程;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后续问题处理。
2 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黄志宇
副组长:戴志
成员:宗燕 刘丽
电话:028-83037402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考核的整个过程,从复试专家评选,复试题库建设,面试过程,评分细则等方面进行监督,保证整个复试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同时接收考生反馈意见、建议和投诉。
3 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戴志
成员:陈建波
秘书:马洁
电话:028-83037402
职责: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考评等。
4 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武元鹏
成员:陈建波 刘丽
秘书:马洁
电话:028-83037407
地点:明德楼B517
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的资格审查,验证考生身份信息,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5 博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黄志宇 周莹
副组长:戴志
成员:黄跃龙 王平 武元鹏 王晓 田合超 杨眉 程小伟 杨明君 李星
秘书:马洁
电话:028-83027402
地点:明德楼B511
职责: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期间面试小组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6 学生诚信教育 宣传 违纪违法处理小组:
组长:戴志
成员:唐铭泽 桑粒铭;
电话:028-83027402
地点:明德楼B511
7 舆情防控引导小组:
组长:戴志
成员:田合超 周禄江
电话:028-83027402
地点:明德楼B511
8 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
成立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若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考生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进入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重视学业表现和学术素养,挖掘潜在学术能力。所有参加复试人员根据分工要求,签订《研究生复试工作保密协议和承诺书》。
第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学院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 |
普通招考招生计划(括号中为定向录取人数上限) |
材料化学工程 |
3(2) |
备注:定向录取人数小于等于定向录取人数上限。
第三条 分数线
根据学校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专业 |
初试要求 |
材料化学工程 |
外国语≥65分,专业课≥40分,总分≥145分 |
达线考生名单
报名编号 |
姓名 |
英语 |
专业课 |
专业课2 |
总分 |
10615********90 |
张雷 |
65 |
72 |
71 |
208 |
10615********96 |
杨晓玲 |
68 |
79 |
92 |
239 |
10615********88 |
吉楠 |
71 |
69 |
59 |
199 |
第四条 复试时间形式
1 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
请复试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上“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等字样并签字,以“姓名-联系方式”打包发送到邮箱83924697@qq.com。
复试费:120元/人。
2 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7月8日下午16:00
测试时间:2020年7月7日下午14:30-17:00
3 组织形式
(1)网上远程复试平台: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2)复试使用的会议软件:Zoom网络视频会议、钉钉会议(备用)
(3)设备要求:需要用双设备进入会议,保证两台设备均能进行音视频拍摄。视频软件首选Zoom,一旦Zoom出现故障,启用钉钉软件系统。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复试软件,并熟悉软件的使用,提前调整好合适的视角,确保复试教师可以全程查看考生桌面情况。
第五条 复试考核
1 外国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通过面试进行考核,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2 学术水平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通过面试进行考核,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第六条 拟录取成绩核算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其中: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3;复试总成绩=外国语能力测试×40%+学术水平考核×60%。
第七条 拟录取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和科学选拔。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中,充分发挥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院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
4 根据考生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结合报考导师的招生人数和已招人数,从拟录取成绩由高到底依次进行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放弃时,依次进行递补,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八条 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科学核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试行意见(教研【2013】1号)要求,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人,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过4人。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我省经济建设急需学科、承担有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有充足科研经费,且在读博士10名以下,可适当增加招生数量,但年度招收博士最多不超过4人。首次独立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新评导师,限在一个一级学科内招收博士生1名。其他事宜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西南石大研[2014]6号)审定结果和《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九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7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逾期未到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 已被其他单位录取为2020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4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百分制)。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该考生。
第十条 其他
1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在7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交研招办。
2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7月20日前须签订“委托西南石油大学培养博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寄研招办。
3 拟录取考生的奖助学金,按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4 考生对复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须实名反映。
学院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28-83037402 戴老师
5 其他事宜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规范》(西南石大研【2019】3号)、《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方案》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 本办法由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