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和《西南石油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南石油大学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就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实施方案调整安排如下,同时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将结合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1、第二批次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硕士研究生:6月15日上午8:30开始。
2、其他批次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据学校通知(6月份到10月份期间,各学院可从6月15日开始每隔15天向学位办上报拟推荐上会名单,学校将视上报情况多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合学院实际,未能在第一批次完成答辩的,根据论文进展情况,学院根据学生论文完成情况,持续推进答辩相关工作,及时按照要求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学院从6月15日起,根据毕业答辩情况,将会不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并上报学校。
其他相关通知见学院网站新闻《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网址:/cly/info/1003/8767.htm。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