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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5日    作者:    编辑:陈梅    审核:    点击:[]

   根据西南石大研【2017】2号文件《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要求和院研字【2017】1号文件《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由教师自主申报,经学院审核材料,2017年10月25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充分结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进行了会议评定并投票表决,同意推荐武元鹏等3名教师拟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拟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31日。若师生对拟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28-83037401(林院长),13608079903(范院长)。

公示无异议,但两名及以上通讯评议专家不同意的申报者,取消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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