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生导师评选的精神和相关评选办法,结合学院的学科发展要求,学院将举行2017年新增博士生导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原则
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应有利于我院学科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发展,有利于适应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和培养质量的需求,评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严格执行“坚持标准、公正合理”的原则。
二、评选办法
本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按照院研字【1】号文件《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2017(试行)》(附件1)进行。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准备与提交阶段。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填写《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校外人员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还需填写《校外专家申请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将简况表及申请支撑材料,于10月23日下午6点之前,提交给学院。
2、材料核实审查与推荐阶段。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组织评审、签署评审意见。
3、同行专家评议阶段。本次评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仍采取同行专家评议制,邀请3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专家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2017(试行)》认真负责地进行评议,并填写评议意见表和评议书。
4、网上公示阶段。学院根据同行评审专家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申请人进行网上公示。
5、报学校备案和公布。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备案和发文公布。
四、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材料按我院制定的表格统一填写。申请材料要求递交9份,统一用A4纸打印,采用双面复印,简装,同时递交WORD文档。
有关重要支撑材料(发表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收录证明等),请提供复印件并单独装订成册。支撑材料要求递交1份,统一用A4纸打印,采用双面复印,简装。
另外,需准备2篇代表作论文(一式两份),分别装入档案袋,密封后提交学院。
申报材料收集联系人:武元鹏,电话:83037409。
特此通知。
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