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组长:曾英 教授(博导) 成都理工大学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院长
成员:
杨帮成 教授(博导) 四川大学
邱克辉 教授(博导) 成都理工大学
庄稼 教授(博导) 西南石油大学
曾德志 教授 西南石油大学
秘书:
申文竹 讲师 西南石油大学
答辩博士生: 岳杰 王垚 王平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秘书名单、答辩研究生名单,宣布学位办答辩批复;
2. 学位论文评阅结论为“直接答辩”或“答辩后修改”的研究生,可直接参加论文正式答辩。
3. 学位论文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研究生:
研究生以PPT形式逐条说明论文评审修改建议及所对应的修改状况,说明时间:2~3分钟。答辩委员会结合评阅专家修改意见,检查和质询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评委讨论学位论文正式答辩资格(所有研究生回避),讨论通过后才能参加论文正式答辩;未修改或修改不合格的研究生将直接取消本轮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4、导师介绍博士课题研究情况(5分钟);
5、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45-50分钟);
6、答辩委员会组长宣读评阅人质询研究生的问题,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7、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后写出答辩委员会决议,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8、组长宣布决议,博士生、导师致答谢词,组长宣布答辩结束。
注:
1、答辩委员会根据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是否同意毕业作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答辩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过,决议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2、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作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通过,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