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号召,深入探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司法实践中的关键性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2024年11月27日下午,成都理工大学和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莅临考察和指导工作。受成都理工大学的邀请,法学院崔金星、宛佳欣两位老师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司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座谈会,并听取吕忠梅教授作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相关问题》的学术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司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座谈会由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特聘院长郭锋教授主持。吕忠梅教授先后听取了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翠柏,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魏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徐翔,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叶晓彬,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王岩,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金星,四川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刘明全,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王辰等专家学者的发言,并就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生态环境司法、川西地区特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同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会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前往成都理工大学地灾国际学术报告厅,听取吕忠梅教授作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相关问题》的学术报告。吕忠梅教授从生态环境立法现状、外国环境法典比较、环境法典编纂的哲学基础、生态环境法典构想四个方面,展开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理论思考。她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一定能以创新性立法理论、民主化立法原则、体系化立法思维、科学化立法技术,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和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石和法治保障,为世界贡献一部具有示范意义与引领作用的生态环境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