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10月1-9日放假。其中,1-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照常公休;10月3日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10月6日,并将9月27日、10月10日、11日公休日调至10月7日、10月8日、10月9日。
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全校上班、上课。
三、调课方案: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10月11日(星期日)上10月9日(星期五)的课。
四、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放假期间,原则上师生员工在校内活动,尽量减少外出。各单位要妥善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国庆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表交党办校办秘书科和保卫处。放假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