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拟组织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任课资格认定参评教师现场试讲。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试讲时间
4月6日下午2:30
二、试讲地点
思学楼D507会议室
三、试讲人员
学院拟申请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课的未承担过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包含非专任教师)
四、试讲内容
测评章节为教师拟讲授课程前四次课中1学时的教学内容。
选取规则:
1.学院提前三天统一指定测评章节。
2.试讲教师同步提供相应内容教学设计。
五、试讲流程
1.试讲教师抽取试讲顺序。
2.试讲教师按顺序进行现场试讲。
3.专家提意见建议并填写评分表。
六、试讲结果及应用
教学指导专家组根据试讲情况综合决定相关教师是否具备为本科生独立授课的能力。未通过试讲的教师,不推荐参加学校首开课教学评估。
七、其它事项
1.所有试讲教师需全程参与本次活动,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与其他试讲教师相互学习、共同探讨。
2.通过评估的新教师在行课过程中须通过相互听课、跟随资深教师听课等方式持续学习提升,教研室也将开展新教师跟踪听课指导。
3.通过试讲的新教师在4月11日下午3:00前把拟讲授课程前四次课的教案(包括教学PPT)发至教学办公室,邮箱:970236328@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