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南石大教[2013]35号《西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和《西南石油大学关于在2018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在本科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课程无未修、补考、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等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一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思想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前三年内德、智、体综合评分居该专业年级前40%名次内;外语国家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水平或国家二级水平;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创业创新成效以及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专家)联名推荐,经学院审(考)核,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理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
二、推免生的推荐办法
(一)学院成立“理学院2018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将直接影响到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声誉,因此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必须严格做到严肃、认真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将接受监督和举报。
(二)我院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该小组负责实施我院的推荐工作,对自愿申请且符合参加免试攻读硕士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三)我院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前三年课程成绩占80%,按{(前六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
10+60]
0.8}计算。
2、综合素质评价占10%,包含科研能力、学科竞赛获奖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见附件1)。按专业分类,最高综合素质成绩者为10分,其余线性折算。
3、面试成绩占10%,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采用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交互式方法进行(面试考核内容见附件2)。
注:
1)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光电子设计竞赛、全国航模竞赛、全国数据挖掘大赛获全国一等奖且学分绩点在3.5及以上的同学将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2)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其他各类学科竞赛奖项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我院将按照综合评价体系的前两项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到低按推荐总额的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名单(电信科技和应用数学各3名)(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留存学院备查),再由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入围学生统一进行面试。9月19日,将推免生考核、选拔工作相关材料在学校网站“重要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栏、学院“公告栏”和本学院网页“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栏予以公示。同时,将《2018届毕业生推免研究生综合信息表》报教务处,期间欢迎实名反映问题。
三、指标分配原则
学校下达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名额3名。我院推荐指标分配的基本原则是电信科技和应用数学2个专业各1名,在余下人员中按综合评价体系不分专业统一排名确定推荐人选和“后备”人选各1名。若有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未获推免资格或放弃推免的,由“后备”人选顺延递补。
特别说明:若某专业符合申请要求的学生未申请,则自动将指标分配至其他专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理学院负责解释。如国家、学校政策发生变化,则本暂行办法作相应调整。
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表.docx
指标 | 标准 | 得分 |
科研能力 (复印件附后) | 1、署名西南石油大学,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已见刊)。第一作者,6分/篇;第二作者,3分/篇。 | |
2、署名西南石油大学,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已见刊)。第一作者,3分/篇;第二作者,1分/篇。 | |
3、在校级征文比赛中获一等奖2分。 | |
4、在校级征文比赛中获二等奖1.5分。 | |
5、在校级征文比赛中获三等奖1分。 | |
6、获发明专利授权10分。 | |
7、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分。 | |
8、参加校级开放实验并验收合格,每项1分。 | |
9、参加校级科研项目,每项3分。 | |
10、参加省级苗子工程科研项目,每项6分。 | |
11、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分别为2、5、10分。 | |
注:同一论文发表与获奖,可重复计分;同一科研项目或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 |
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复印件附后) | 1、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一等奖6分。 | |
2、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二等奖4分。 | |
3、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三等奖3分。 | |
4、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优秀奖1分。 | |
5、在省级比赛中获一等奖3分。 | |
6、在省级比赛中获二等奖2分。 | |
7、在省级比赛中获三等奖1分。 | |
8、在省级比赛中获优秀奖0.5分。 | |
注: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 |
社会工作 (复印件附后) | 1、担任班、团支委满一年者,0.5分。 | |
2、担任班长、团支书满一年者,1分。 | |
3、担任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职务满一年者,1.5分。 | |
4、担任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满一年者,2分。 | |
5、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称号一次,3分;获省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一次,5分。 | |
注:前四条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第五条可累计加分。 | |
综 合 得 分 | |
总 名 次 | |
辅导员签名: 副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学生姓名: 学院: 专业: 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