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项目采用自由申报,经费分6000元和3000元两个档次。
若2014年有立项的老师,如果2015年6月底对2014年立项验收未合格者,2015年将不划拨经费,即0元(自筹);验收合格者,按照本次批准经费执行。
若2014年没有立项的老师,按照本次批准经费执行。
2、经费的管理
(1)2015年9月,财务处采取对每个项目进行单独建账,划拨到每个人的财务账户下,报账时按项目编号管理;
(2)2015年12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经费使用完毕。
3、发表成果的要求
(1)发表的学术成果中【包括论文(需录用通知)和专利(需授权通知书)】必须要有申请书中部分本科生的名字,且需至少1名本科生排名前3,如为中文核心期刊录用通知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至少1名本科生需排名前2;鼓励将本科生作为第一作者。
(2)发表的学术成果中必须要有公布的项目编号(见立项清单)。
(3)发表论文的录用函和授权专利函需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4、项目执行期与结题
本次项目执行期为2015.7-2016.6,2016年6月30日提交结题材料,学院审核结题。
结题截止日期不能达到结题要求的,学院将追回50%资助资金,并且2016年和2017年不允许申请油气田材料教育厅重室开放基金。
5、项目立项清单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