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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料院安全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0日    作者:    编辑:wn    审核:    点击:[]

中共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院字【2015】1号

关于材料院安全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

院内各单位:

12月30日,院领导班子、办公室及实验室相关人员参与了材料院安全检查,检查了所有办公室、教研室、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发现安全隐患较大,为了保证教学和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保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避免财产损失,现将主要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如下:

一、安全隐患

1、科研实验室存在易制毒、危险药品管理不到位,如丙酮、酸、碱等未上锁、未使用记录,如B504、B405、B409等。

2、科研实验室和部分教师借用实验室存在使用明火型烤火炉现象,该类取暖设备是学校明令禁止使用的,如B502、B503、B407等。

3、气瓶未按要求摆放,存在未固定、易燃易爆、助燃气体混放、气瓶靠近电源插座开关等问题,尤其是B106、B205.

4、研究生用房电线布局混乱,插板线铺在过道而无保护,插板接插板导致总负荷超标,检查时发现部分插板线发烫、部分插板线被踩扁现象,如B218.

5、部分科研实验室换了钥匙,未到学院统一备份,如B408。

6、办公室、教研室有些插线板老化。

以上问题已经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违反学校及政府的相关规定。

二、整改措施

1、按照易制毒、危险药品管理条例,所有易制毒、危险药品必须专人管理,并上锁存于药品柜中,每次使用需登记使用人、使用量,如教师没有可以上锁的药品柜,应存放在院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品库房。

2、立即将明火型烤火炉收回,其它取暖设备需要保证插板负荷能够满足要求,插板线不发烫,并在离开时关闭。

3、所有教师自己购买或租借的气瓶,需要到院实验教学中心登记,同时将易燃易爆气体、助燃气体分房放置,避开易引发火花的区域,有毒气体需要专用柜存放并上锁管理,同时将所有气瓶固定,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助燃气体和有毒气体需要至少一名教师现场指导。

4、研究生用房要更换老化的插板、过道布线需要管子保护、找电工正确规划布线。

5、没有交备份钥匙的科研用房需交一把钥匙到院实验教学中心。

6、办公室、教研室及时更新一部分插线板。

要求落实到办公室、教研室、实验管理人员、兼管教师、借用教师和科研用房负责人,按以上要求进行整改。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关闭好门窗、电源。

三、整改落实负责人

1、院班子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成立整改及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郑世文 林元华

成员:戴志 王斌 任呈强

2、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易锋

成员:刘丽 武斌 刘婉颖 申文竹西宇辰 各实验室监管教师

3、成立院办公室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王晓

成员:宗燕 田合超 王平 杨眉 程小伟 何显儒 周莹

4、成立学生工作安全小组:

组长:田合超

成员:王春华 祝静思 张勖茹 冷帅 杨维

四、整改期限

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整改到位,各科室成员及全院师生积极配合。元旦放假前整改完毕,学院将在寒假放假前再次检查,如不服从管理或整改不到位,学院将上报学校通报批评,并有权收回实验室的使用权、兼管权和借用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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