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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7日    作者:    编辑:武元鹏    审核:    点击:[]

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1、复试工作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西南石油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作为复试工作依据。

2、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每位考生有公平机会,复试程序信息公开,对考生考核评价公正,实现科学选拔,提高人才质量。

3、复试组织管理委员会

为保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委员会。包括:

1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林元华

成员:周莹 戴志 王斌 庄稼  

秘书:武元鹏

电话:028-83037409

职责:负责复试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实施,讨论复试组织的各项程序,审核复试录取结果。

2)复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世文

成员:田合超

电话:028-83037402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接受考生反馈意见、建议和投诉。

3)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戴志

成员:祝静思、张勖茹

电话:028-83037402

职责: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考评。

 

4)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武元鹏

成员:王春华

电话:028-83037410

地点:明德楼B509

职责:负责通知考生复试事宜,对考生初试成绩复核、考生身份和学历资料审核、考生指纹信息的补录和审核。

5)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数量,组织若干复试工作小组,每组5人,包括组长1人,秘书1人,原则上由硕士生导师和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在每次复试前成立,并张贴在学院复试公示栏。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考生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进入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智体及心理等综合素质,重视学业表现,挖掘潜在能力。

4、复试的基本程序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专业课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1、本科结业生;

2、高职高专考生;

3、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加试2门主干学科:

科目1:材料性能学

科目2:材料物理化学

加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单科大于60(满分100分)才能录取。

2)面试内容

外语听力、口语及应用能力。

回答现场提问,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等。

面试时间20分钟。

分组根据复试考生报到具体情况确定。

 3)复试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组成。面试中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40%,综合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60%

各复试工作小组将考生面试情况(包括专家提出的问题,考生回答的情况等)和面试成绩(平均成绩)详细记录在《面试考核记录表》中。

复试结束,考生需在《面试考核记录表》上签字。拟录取考生需领取《调档函》(定向培养和本校学生可不领)。

4)复试体检

根据教育部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一天或面试后(空腹)自行到我校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妥善保存一年。

5、招生指标及录取办法

我院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型专业和“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点。此次共招收106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学术型5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44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名。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计划

序号

专业

专业代码

计划招生(人)

备注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57

学位型

2

材料工程(全日制)

085204

44

专业型

3

材料工程(非全日制)

085204

5

专业型

合计

106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50%。考生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签署承诺协议后,确认录取后参加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由学校研招办及时通知各学院)。

3、加试课程(总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学历有疑问,要求进行学历认证,但在复试时还没有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7、复试的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均规定任何单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考生复试条件

  1)一志愿考生

  符合国家制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即单科35分(满分100分)、53分(满分>100分)且总分265分及以上,均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

 ①分数线符合国家制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即单科35分(满分100分)、53分(满分>100分)且总分265分及以上,调剂学生必须上一志愿专业的国家线,均可参加调剂复试。

②调剂专业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材料类(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机械工程(0802)、冶金工程(0806)、油气储运工程(082003)、车辆工程(080204)等相关工学专业的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物理学(0702)、化学(0703)理学学科的考生调入。

③初试科目要求a要求考数学,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b)要求考英语,学术型外语为英语一,材料工程(专业学位)为英语二或英语一。“理学自命题数学” (科目代码601609)等同于统考数学一。

  ④调剂程序:登陆中国研招网,在线申报。

7、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有完整的、证明信息可靠的资料。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交验身份证,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往届考生要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历年本科成绩单(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查验)。同时下载《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简称“政审表”),按要求审核上交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生证、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均由考生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并签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学院留存备查,资料真实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省内考点考生需查验指纹信息,省外考点考生需补录指纹信息。

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考生不予复试。

8复试费收取标准

按照四川省考试院和川发改价格【2012264号文件精神执行,研究生复试费收取按照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人。

9、复试时间安排及说明

  1)复试时间安排

本次复试招生将分批次进行,每批次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需在8小时内回复确认,并按规定时间到明德楼B509报到,接受资格审查,然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方可离开。

复试时间安排:

12017.3.17       公布各学科点拟招人数

 

2)第一批次复试(一志愿)

2017.3.20全天      一志愿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体检

2017.3.21 8:30      一志愿考生外语、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面试

 

3)第二批次复试(调剂)

2017.3.23          调剂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体检

2017.3.23 下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017.3.24           调剂考生外语、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综合面试

2017.3.24           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4)剩余批次复试

2017.3.27-4月初      完成各批次调剂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说明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延误造成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考生对复试有疑问可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复试学术裁决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

③复试完毕考生需签字确认,非定向考生需领取调档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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