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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完成方式 | 递交材料 |
1 | 答辩资格审查 | 3月9日 | 研究生将材料交至明德楼B509,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图像采集未完成者均不能申请答辩。 | 1.培养计划 |
2.课程学习成绩单 |
3.开题报告 |
4.论文中期检查表 |
5.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统计表和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学术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审查表(论文录用证明附上导师签字;如未拿到论文录用证明,必须导师签字保证能在答辩前一日拿到,否则不予答辩)。 |
2 | 预答辩 | 3月19日 | 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 |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记录表 |
3 | 答辩申请 | 3月19日 | 研究生将材料交至明德楼B509,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不符合学位论文规定格式的论文不能送专家评阅。 | 1.《答辩申请书》(最后一页需到学校财务处盖章) |
2.《学位申请书》 |
3.论文检测报告(硕士论文由专业所在单位检测并打印结果盖章,博士论文由各学院检测并打印结果盖章)(总文字重合比例<30%) |
4.隐去导师和研究生姓名的学位论文(博士5份,硕士2份) |
4 | 评阅学位论文 | 3月30日--4月13日 | 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评阅,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送3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每个学科专业至少有一名博士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直接联系校外专家评阅。专家评阅意见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不同意答辩的人员不得参加答辩,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只有一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可再送两名专家复审,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辩,也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 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5份,硕士2份) |
5 | 学位论文答辩 | 5月上旬 | 学院对通过论文评阅同意答辩人员按学习类别、学科专业对研究生进行答辩分组和组织答辩并提前三天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安排,经学位办确认并下发答辩批复后方能组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要求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一名校外同行专家,研究生答辩前对评阅专家要求修改的地方进行陈述。学位办对各学院答辩组织情况进行抽查。 | 1.答辩情况记录表 |
2.学位论文评分表 |
3.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4.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加盖院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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